由于散装白酒生产周期短、成本较低,能够适应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在白酒市场中占有一定的份额。目前,昆明共有取证白酒企业88家,已登记白酒小作坊932家,市场整体规模不大,但生产设施设备简陋、生产工艺水平简单,“小、散、乱”乱象尤为突出。对此,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整顿规范散装白酒市场秩序,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防范化解散装白酒市场风险隐患。
“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源头治理
进一步规范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行为,制定印发《昆明市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试行)》,压实“两个责任”,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监管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推进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建立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白酒质量安全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先登记再规范”夯实监管基础
全市迅速开展散装白酒小作坊、经营销售和餐饮服务风险隐患摸排登记,对持证照情况、进货来源、生产厂家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索票索证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完善散装白酒经营者的基础监管档案。截至目前,由小作坊提升为取证企业新增43家,白酒小作坊登记数新增506户。同时,出台《关于禁止销售无标识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公告》《关于昆明市散装白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关于昆明市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在全市统一制作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散装白酒、自制泡酒标标签模板,规范全市散装白酒生产经营标签内容,并督促生产经营者尽快完成标签标识的制作及公示工作。
“不打招呼不通气”加强督查检查
加大全市散装白酒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处力度,以散装白酒销售者、自制泡酒经营者、白酒小作坊为重点对象,以散装销售的白酒和自制泡酒等酒类产品为重点产品,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建立进销货台账、未按要求执行进货查验、无散装白酒标签和餐饮自制泡酒标签或者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以随机抽查、督查指导、联合执法等形式对各地落实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检查督导,针对存在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并将各地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年终食品安全考核。截至目前,白酒专项整治监督抽检1526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102批次、流通环节250批次、餐饮环节174批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289人次,执法车辆509车次,检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932户,立案查处304户,检查餐饮单位116户,立案查处43户。
“在执法中普法”打造社会共治
运用昆明市智慧市场监管系统新模式,集成食品安全监管模块,建立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众发布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散装白酒抽检、行政处罚等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通过行政约谈、签订责任承诺书等方式,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在全市打造一批“特点鲜明、亮点突出、制度完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过程规范、管理有方”的散装白酒餐饮店、经营户、小作坊和食品生产企业示范点,通过以示范带动、标准引领,促进全市散装白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