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侨岳里一家“茅台集团直营店”购买的两瓶“飞天茅台”疑似假酒。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到该店鉴定,通过辨认外观,确认现场17瓶茅台酒并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属于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店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梁某供述,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为贵州某酒厂业务员的李某。李某于2020年初邮寄来部分案涉茅台酒。检查过程中,梁某无法现场提供在售茅台酒的商标所有权人授权书、进货凭证。梁某曾参加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招商会,并购进一款名为“茅台醇香”的酒进行销售,便擅自使用“茅台集团直营店”字样用于店面门楣广告、高德地图手机软件地址索引显示店名。
该案目前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继续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突出违法乱象,有效发挥执法办案震慑警示作用。